房产判归夫妻一方所有后,从物权的角度来说,该房产的完全所有权就归夫妻一方行使。判决生效后,未得房产的一方就无权在该房产内再居住使用。但实践中经常发生权利人多次催促,但另一方却迟迟不搬出,拒绝腾退房屋。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又该怎么办呢?事实上,另一方拒不搬出的行为,对于权利人而言是一种侵权行为。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中,通常只写明了房屋的归属,而未载明对方搬出房屋的义务和期限,因此不具有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因此,对于该侵权行为,权利人需要到法院另外提起腾房之诉,来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