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拍丈夫出轨视频,带人破门被判刑!如何正确搜集出轨证据?(附操作指南)

2024-10-04

转载自:最高办案解读

导读: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四川一女子在与丈夫离婚诉讼期间,带着母亲等人捉奸,强行闯入他人房屋,致使丈夫在冲突中被打伤。日前,该女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那么,如何正确搜集出轨证据呢?

文章来源:综合南方都市报、江西高院

女子为拍丈夫出轨视频,带人破门还打伤人!被判刑

2月18日,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四川一女子在与丈夫离婚诉讼期间,带着母亲等人捉奸,强行闯入他人房屋,致使丈夫在冲突中被打伤。日前,该女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5月10日凌晨,李女士在与其丈夫胡某离婚诉讼期间,伙同熊某,在未经内江市某房屋居住人李某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让开锁匠打开该房屋第一道门。随即,李女士、熊某不顾胡某在房间内大喊报警,李女士使用开锁工具打开第二道门后,二人强行闯入该房屋内,熊某先掐住胡某脖子,后在抓扯中用拳头将胡某左脸打伤,李女士与李某发生抓扯。

经鉴定,被害人胡某面部损伤致唇穿裂伤属轻伤二级。案发后,熊某、李女士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李女士在供述中称,她以为房子是丈夫胡某的,也这样告诉开锁匠,并谎称没有带钥匙。捉奸当天,她带着熊某、母亲等人,捉奸只是为了拍摄照片、视频,收集丈夫出轨证据。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女士、熊某结伙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熊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熊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李女士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杨苓妍)

出轨证据不要乱收集,只有这5种才有用!

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捉奸

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除此之外

违法搜集出轨证据

可能还要负这些法律责任

违法搜集出轨证据
可能要负这些法律责任

01、侵犯隐私权、名誉权


(1)若将拍摄的出轨视频或照片在网上公布、宣扬,属侵犯隐私权行为。但拍摄的出轨视频或照片仅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不构成侵权。

(2)未经许可且未获法律授权就带人强行进入“小三”所在酒店,侵犯了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

02、故意伤害罪


在“捉奸”现场,双方往往情绪一激动,就容易大打出手。无论是殴打配偶还是“小三”,若伤害程度达到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都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只有这几类证据

可以证明婚外情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单独的证据很难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所以应当尽量多准备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法官综合判断以下这些证据可以有利地证明出轨

01、亲密照片、录音、录像

02、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邮箱、通讯软件聊天记录

0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

04、邻居、朋友的证言

05、其他有利证据

以下三种情况也可算作出轨证据:

(1)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

(2)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

(3)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

正确搜集出轨证据

操作具体指南

1、可以在房门外蹲守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可作为出轨证据

2、拍摄到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牵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的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3、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水电费,相关缴纳收据可作为出轨证据。

4、邻居作证。

5、配偶与同一异性频繁而有规律的手机通话记录,可作为证据。

6、酒店开房记录,酒店大堂、电梯、走廊处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

7、与他人的结婚登记信息,可作为证据


如果发现“被出轨”

愤怒伤心之余切记保持理智

不要因为冲动反而害了自己

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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