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因其极端残忍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自案发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案情回顾
本案的源头可追溯到被告人赵留超与其妻子周某霞的离婚纠纷。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赵留超因婚姻问题多次胁迫周某霞见面以解决争议。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与赵留超会面。然而,这场会面却成为了悲剧的导火索。赵留超在会面过程中,持刀捅刺周某霞及其四名亲友,导致周某霞当场死亡,其余四人受伤。
一审判决
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依法对赵留超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留超对判决结果不服,随即提起了上诉。
二审审理
在二审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基本一致。赵留超在庭上情绪激动,否认故意杀人,并试图通过申请重新进行精神鉴定来减轻罪责。然而,法院认为赵留超有预谋且当众行凶,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社会反响
此案二审宣判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部分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宣判。周某霞的妹妹在宣判后表示,作为被害人家属,她们希望二审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原判。她们不接受任何赔偿,也没有任何谈的余地,坚决要求法律严惩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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