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执争朝夕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海崇明法院官微推出“执争朝夕”专栏,“立体式”展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全力跑出执行“加速度”。
抚养费拖欠9年
一分未付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足额财产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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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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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化名)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父母离婚那年,她只有两岁。
法院的调解书载明:悠悠随母亲于某生活,爸爸唐某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
但9年以来,唐某一直未支付,总计拖欠金额已超过5万元。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得单亲妈妈于某独力抚养女儿的压力越来越大,迫不得已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经过多方查控,唐某名下无房无车,存款也远不足以支付5万余元的抚养费。案件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法院执行
……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依托法院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法院得知唐某名下公积金账户内有款项38000余元后,快马加鞭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款项进行扣划。
对于剩余金额,在法院严厉督促以及反复释明执行的严肃性之下,唐某主动汇入法院账户。此外,唐某承诺,此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不再拖欠。
至此,拖欠9年有余的5万余元抚养费最终全部执行到位,悠悠的生活有了现实保障。
执行问答
……
#1 住房公积金扣划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款项予以提取。
#2 法院扣划会影响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吗?
如果在法院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前,被执行人有正在履行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支付租金等约定提取义务,或者被执行人作为主贷人或参贷人有尚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被执行人所涉案件作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法院不会对上述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扣划。
#3 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法院可以扣划住房公积金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吗?
一般不可以。住房公积金扣划一般适用于涉及住房消费的债务、涉及婚姻继承并且生效文书已对住房公积金作出明确分配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执行标的属于追索“四费一金”或者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
但在被执行人离休或者退休、被执行人出境定居、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已满足其他扣划条件,也可以对住房公积金予以扣划,用以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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