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 ,作者余春娣
案件
高某和李某在2019年登记结婚,2020年生育一名婚生子。2022年,李某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自己患有艾滋病。
根据医生陈述,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两方面:一个是血液传播,一个是性接触传播。对此,李某便怀疑丈夫高某患有艾滋病,进而传染给自己。
李某心想,如果自己直接去质问高某,高某自然不会承认。于是,李某回家翻找一下高某之前的一些体检报告以及病例资料,发现高某在跟自己结婚前就已经被检查出来患有艾滋病!
看到这些资料后,李某感觉五雷轰顶,一下子瘫软坐地,原来高某一直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但是却不如实告知自己,让自己的生命健康面临着危险。同时,李某也深感后悔自己当初在登记结婚前没有跟高某去做婚前检查。
为此,李某以高某恶意隐瞒自身患有重大疾病,使其身心遭受重创,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为由,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最后,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高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
案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述案例中,高某在婚前便患有艾滋病且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配偶,属于重大隐瞒以及欺骗。另外艾滋病这类疾病对双方的婚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且对配偶的生命健康产生重大的威胁。
因此,高某在婚前应当负有告知的义务,不被告知的一方是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另外,如果高某能够证实自己在婚前已经告知过李某的话,那自然不存在被撤销婚姻的情形。
律师建议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很有必要去做婚前检查,婚检是一种可以用较低成本去发现配偶是否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做好婚检情况就可以避免像李某所遭遇的情况。
即使现在的第三方婚检机构不会直接将婚检结果告知患者伴侣,但是双方一同过去做婚检也很容易了解清楚配偶一方的身体健康情况。
如果在婚后发现配偶存在隐瞒身患重大疾病的情况,理应在第一时间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对方在婚前就发生的体检报告、医院就诊病例等。目的是要去证明对方的重大疾病是在婚前就已经存在,且对自己存在隐瞒的情况。
配偶一方存在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考虑到自己作为受害者,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隐瞒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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