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贷下巨款后,净身出户就能躲避债务吗?

2023-11-27

以下文章来源于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 ,作者陈绮雯

案件导入

A先生与B女士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A先生出资设立了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并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公司由A先生和B女士共同经营

公司设立后A先生和B女士陆续使用经营收益购置了房产、车辆。2020年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遭受到新冠肺炎的影响,营业额下降,公司开始出现了亏损。A先生为了挽救公司向私人贷款公司贷款以维持公司的经营

无奈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意惨淡,甚少订单,亏损越来越大。A先生2022年与B女士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均归B女士所有,婚后产生的债务由A先生承担。

2023年债权人C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A先生与B女士向其还款并承担连带责任。B女士表示对婚内的债务不知情而且也没有签名同意,并且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A先生承担


案例分析

Q1


以A先生名义贷款所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以A先生名义贷款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A先生婚后使用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婚后共同生产经营的公司,该贷款虽然仅有A先生一人签名,没有B女士的签名,但是贷款用途是用于经营夫妻二人婚后设立的公司,故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Q2

离婚协议约定A承担全部的债务,财产全归B所有,净身出户就能躲避债务吗?

A先生净身出户并不能躲避共同债务,A先生与B女士仍应承担债务偿还。A先生与B女士为躲避债务承担使用离婚的方式处分婚后的共同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B女士一人所有,而且A先生未取得任何房屋对价或其他财产,该行为明显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C先生的权益。作为债权人的C先生可向法院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可以继续要求A先生和B女士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Q3

离婚协议约定婚后产生的债务由A先生承担,B女士需要承担债务吗?

虽然债务是A先生以个人名义签订,但是该笔贷款用于经营电子设备公司,而该公司又是由A先生和B女士共同经营,符合法律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A先生与B女士共同向债权人C先生承担债务。

夫妻两人签署的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和债务的约定仅及于A先生和B女士,不及于债权人C先生。故A先生和B女士向C先生应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但由于A先生与B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A先生承担,在离婚协议有效的情况下,B女士在偿还债务后可以向A先生追偿

综上所述,婚内贷下巨款后,即使与妻子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也不能躲避应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以离婚的形式躲避债务的行为,作为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后果还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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